法官的"暖心"判决
法庭上,法官严肃地审问小偷:"你为什么要偷面条?"
小偷低着头,委屈地回答:"报告法官,我实在太饿了,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......"
法官闻言,猛地一拍桌子:"再饿也不能违法!"随即翻开法典,正色道:"根据《刑法》第264条规定,现判处你——亲自煮一碗面还给店主!"
旁听席上顿时响起一阵窃窃私语,有人小声嘀咕:"这判决......还挺'法治'的。"另一个人接话:"可不是嘛,既给了教训,又体现了人情味。"
这时,书记员小声提醒:"法官大人,要不要再加个'必须当面道歉'?"法官点点头,补充道:"对了,还要向店主诚恳道歉!"
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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